NGO
NGO
NGO,是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它是指是一个不属于政府、不由国家建立的 组织。虽然从定义上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该名词一般仅限于非商业化、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倡导群体。NGO通常是非营利组织,他们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捐款。现在该名词的使用一般与联合国或由联合国指派的权威NGO相关。而大多数非政府组织(NGO)都会是非营利组织(NPO-Non-profitOrganization)。 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历史虽然志愿的公民协会历史上一直存在,今天看到的站在一线的NGO(特别是国际级别的)是在过去两百年发展起来的。最早之一的是1863年建立的国际红十字会。
“非政府组织”一词开始于1945年联合国成立,在联合国宪章第71条款第10章中提出作为机构的咨询角色,没有成员是政府或州。“国际NGO”(INGO)的定义由1950年2月27日ECOSOC的288(x)决议首次提出:“国际非政府组织就是任何不通过订立国际条约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在可持续发展中,NGO和其他主要群体的关键作用在21号议程第27章得到承认,以修正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咨询关系的论述。
20世纪的全球化提升了NGO发展的重要性。许多问题不是民族内能解决的。国际条约和像世界贸易组织这一类国际组织被认为过于以资本主义企业利益为中心。为了平衡这一矛盾,NGO以发展人道主义、发展资助和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国际社会论坛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它与每年1月在瑞士Davos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形成对比。第五届国际社会论坛于2005年1月在巴西的阿雷格里港举行,参加论坛的有来自1000个NGO的代表。
概念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这些组织的集合就构成“非营利部门”,或者称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尽管有学者认为“第三部门”与“非营利部门”所涵盖的范围不完全一样,但这两个概念经常被交替使用。现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最受认同的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推荐的"“结构一运作定义”,认为凡符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五个特性的组织都可被视为非营利组织。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也是中国学者常用的概念,而且经常把该概念与非营利组织交替使用。“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草根层次的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政府组织是一个比非营利组织狭窄得多的概念。
“民间组织”是中国官方使用的概念,官方翻译为“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这体现了政府减肥人网希望“政社分开”的改革取向,但“民间组织”并不完全等同于上文提到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根据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NGO - 精神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的实质,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公共意识、关怀意识(利他精神,以及可能基于某种神圣启示)、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当然还有一定的个人偏好(自由、自愿、追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基础之上的自觉努力。NGO的志愿性不仅仅体现在它的主要推动者是志愿的,它的一般性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本质上也是志愿的,它在一切资源动员上基本都是志愿的,这正是 NGO独特的生命力和独特价值所在。由于NGO本质上必须是志愿的,决定了它在组织上必须自治的,成员间(推动者、参与者、支持者)的关系基本是平等的和相互信任的,它的体系基本是开放的,它的运作需要是公开、透明和规范的,同时还需要是高效和具有创新性的。这一切因素构成了NGO的精神体系,其核心是基于自由主义的公民精神和基于灵魂关怀的宗教精神,而志愿精神则是其表现。可以说,NGO是现代文明精神的最好的体现者。
特性
一是组织性。组织性意味着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纯粹的非正规的、临时积聚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认为是非营利领域的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应该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这样才能具有契约权,并使组织的管理者能对组织的承诺负责;
二是民间性。非营利组织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但这不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不能接受政府的资金支持;
三是非利润分配性。非营利组织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非营利组织可以盈利,但所得必须继续用于组织的使命,而不是在其成员(原文是组织缔造者)中进行分配;
四是自治性。非营利组织能控制自己的活动,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
五是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物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特别是形成有志愿者组成的董事会和广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员。
NGO - 分类以通过多种标准来分类NGO,下面是世界银行采用的分类方法:
运作型NGO
主要的目的是设计和实现与发展相关的项目。一种常用的分类是把它分为“面向救助”和“面向发展”的组织。如果按它们的服务重点又可以分为服务传送型和服务参与型。还可以根据它们是否带宗教性质和长期性来分类,也可以按照它们更多地面向公众或私人来分类。运作型NGO可以是基于团体的、国家的或者国际的。
倡导型NGO
主要目的是捍卫和促进某一目标。与运作型计划管理形成对比,这些组织典型是尝试通过游说、印刷品和激进分子的活动唤醒人们的意识,让人们了解更多进而接受他们。
缩写
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多源的群体,在NGO基础上伴生着许多缩写词。它们包括:
INGO——国际非政府组织(internationalNGO),例如CARE;
BINGO——面向商业的NGO(business-orientedinternationalNGO);
RINGO——宗教NGO(religiousinternationalNGO),例如天主教救济服务;
ENGO——环保NGO(environmentalNGO),如Global2000;
GONGO——由政府运行的NGO(government-operatedNGOs),它们由政府为了符合外缓要求而成立类似NGO组织;
quango——半自治NGO(quasi-autonomousnon-governmentalorganisation),如W3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它们把自己定义为NGO,但它们是由147个国家政府标准机构构成的组织。
NGO - 发展阶段研究人员把NGO的发展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典型的NGO发展关注救助和福利,直接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救助服务。例如发放食物,提供庇护所或医疗服务。它们直接关注人们的需要。
第二阶段,NGO面向小规模的自助的地区发展。NGO通过地区自助行动为当地社区建立起自助的能力。NGO尝试推动地区、国家和甚至国际范围内的政治和机构改革。它们从一个服务直接提供者的角色转向一个引导的角色。NGO开始从救助型转为协助发展型。
第三阶段为“可持续体制发展”。
在中国的发展NGONGO在中国是市场化改革及其相应的社会转型进程的产物,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
中国目前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NGO组织大概有30万左右,民间组织总支出约占GDP的0.7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也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外从整体来看,中国的民间组织仍然存在数量偏少、政社不分、机构不健全、官方化、行政化等多种问题。
目前中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江苏徐州的“绿色之家”等。
中国的NGO已经从第一代进入到第二代,第一代NGO主要是由社会知名人士、社会精英创办,如梁从诫,廖晓义等;也多集中在妇女类、环保类;最开始的活动都是比较初级的,比如捡垃圾等。现在NGO经历了转型,也称作新生代的NGO,他们有几个特点,第一是领导人年轻化,很多都是大学生创办,比如西部阳光;领导人相对平民化。
第二个特点是他们开展的活动专业化程度更高,比如反对怒江大坝活动等,这些都需要很专业的知识来论证。因此,他们的影响力也比以前要大得多。此外,经过十年的发展。 NGO的领域扩展到艾滋病、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等。甚至已经分工到执行组织。第一代NGO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第二代NGO专业化、分工化程度已经很高,甚至有专门为基层NGO提供服务的NGO出现,如提供志愿者、培训、能力建设、咨询等,中间型的NGO开始出现。
目的NGO非府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各种不同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推广其成员所信仰的政治理念,或实现其社会目标。
常见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了环境保护组织、人权团体、照顾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团体、学术团体等。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其政府、商界及非政府组织都要有一个均等的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功能,是不能被政府或商界取代的,原因如下:政府在社会上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而商界在社会上的角色是创造财富。正因为这个社会上的角色,限制了政府及商界的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就是要用第三方角色,去完成社会上的使命。例如美国政府不肯签署控制废气排放的“京都议定书”,这是由于美国政府在社会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国家繁荣,假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的话,一定会严重打击国内的经济;同理美国的商界也是会因为要创造财富,而多不愿意理会废气排放的问题。所以要有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政府及商界都未能完成的角色。
以一个第三身份去监察政府及商界的行动,当政府及商界的行动出现问题时,非政府组织会以一个“压力团体”的身份出现,向政府及商界施压。例如香港数前发生的“红湾半岛”事件,环保团体发挥了重要的角色,促使政府及商界放弃了拆毁红湾半岛的决定。所以非政府组织可权充社会警察的角色。
管理模式
工作人员在自然之友总部合影NGO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分散式管理(diversitymanagement)和参与式管理(participatorymanagement)。
分散式管理处理一个组织内的不同文化。跨文化问题在北方NGO从事南方发展活动时普遍存在。来自发达国家的人员在贫困国家中面临着完全不同的处事方式。
参与式管理在NGO是很典型的。它与学习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有组织的成员都被视为知识和技术的源泉。为了发展组织,个人必须学习并向决策制定过程作出贡献。
NGO - 成员并非为NGO工作的人都是志愿者。有薪成员通常得到比商业机构相对要少得报酬。员工高度遵守组织的目标和准则。成员加入并不一定是纯粹的利他主义,他们可能会减肥人网希望借此获得技能、经验和社会关系。
对于是否派遣国外引进成员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争议。这些引进成员通常都是为了满足捐赠者的项目管理需要,而这些项目是来自工业国家的。然而,这些专业的雇员或志愿者的优势在一系列综合因素的考虑下可能不再有优势:雇用外国人的费用一般较高,他们没有当地的草根联系,而且他们缺乏当地的专业技术。
NGO部门的成员数量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例如,1995年底,一个国际反贫穷的北方NGO关注世界(CONCERNworldwide)在10个非洲、亚洲和海地的发展中国家聘请了174名国外引进成员,而本国成员也只有约5000名。
NGO - 基金大型的NGO可能有上百万美元的年预算。例如,美国退休人员协会(AARP)在1999年有超过5.4亿美元。[2]人权观察在2003年支出和收入共2亿1千7百万美元。为如此庞大的预算建立基金NGO需要有意义的筹款。NGO基金的主要来源有会员费、出售物品和服务所得、国际机构和国家政府的拨款以及个人捐赠。有几个EU-grant会向NGO提供拨款。
尽管从“非政府组织”这个名词的表面含义来看,NGO应该是独立于政府的,但有些NGO却是依赖于政府拨给它们的基金。饥饿救济组织 - 乐施会在1998年的1亿6千2百万美元收入中有四分之一来自英国政府和欧盟的捐赠。基督教救济和发展机构 - 宣明会1998年从美国政府筹集到价值5千5百万的物资。诺贝尔奖得主无国界医生 (MSF)46%的收入来自政府。
NGO - 法律地位除了据日内瓦公约行事的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以外,NGO不受国际法认可。
面临问题志愿者为藏羚羊通过青藏公路保驾护国家和企业也NGO渗透,这种事情天天在进行当中。譬如国家释放资源给NGO,让它接政府计画案,用资源来收买,NGO就不会对政府做得“太过分”;或者以法律特惠,保障NGO的地位,藉此收编NGO。
在欧洲,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统合主义”(corporatism)在指这种情况,例如北欧,国家立法强制所有劳工加入总工会,大部分劳工福利事宜、薪资、劳动条件等等都由总工会与政府谈判来加以保障,但是总工会保障劳动力的稳定,不会乱搞罢工抗议,国家因此可以稳固地进行统治。这就是欧洲,尤其北欧的所谓福利国家的真相。
在台湾有些人讨论到福利国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亚”,好像不知道福利国家还有这些层面。除了工会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样被收编或者被拢络,这种NGO,其实是G-NGO,是有利于政府的NGO。
企业一样会收编NGO。许多NGO是企业出钱赞助,不会做出损害企业利润的事情,民众利益和企业冲突的时候,它们就缩回去,不会站在公民社会的立场据理力争。如NIKE会自己组成劳动条件调查的NGO,以冲淡外界对于NIKE用血汗工厂赚取暴利的批评。这种NGO,其实是 BR-NGOs,Business Run NGOs,由企业进行运作的NGO。
在华十大国际NGO
香港乐施会发放救灾物资香港乐施会
香港乐施会是国际乐施会的成员之一。它于1976年由一群自愿者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册为一个独立的发展及救援机构。乐施会的宗旨是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贫困群体一起面对贫穷和苦难,让所有人都得到尊重与关怀,享有食物、居所、就业机会、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基本权利,在持续发展中建设一个公平的世界。
自1987年开始,乐施会便致力于在大陆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社区组织发展、农村综合发展、增加收入、小型基本建设、卫生、能力建设、政策倡议及教育等。 乐施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香港市民、社团及商业机构的捐款。每年用于大陆的资金大约在2300万以上。
美国福特基金会
福特基金会创立于1936年,是一个致力于国际和平和改善人类福祉的私人慈善机构。它的宗旨是寻求强化民主价值观,减少贫困和不公,促进国际合作和提高人类的成就。福特基金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为环境与发展、生育健康、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法律和权利、教育。
福特基金会是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99年它的基金总值超过100亿美元,年度预算亦超过了5亿美元。1988年,福特基金会作为第一批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北京设立了中国办事处。目前,福特基金会每年用于中国的资金预算大约在8000万以上。
英国救助儿童会
英国救助儿童会是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它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以伦敦为总部,在全球6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救助儿童会的宗旨是:“在一个儿童的基本人权仍得不到保障的世界里,我们努力为所有儿童争取享有幸福、健康及安全的童年的权利。我们的一切工作都以儿童生活的现实情况为关注的中心。我们和儿童一起,力争为现在和未来的世代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从80年代末开始,英国救助儿童会便开始在中国开展项目。1995年,救助儿童会中国总办事处从香港迁到昆明。目前,它在中国开展的项目主要有青少年艾滋病预防教育项目、少数民族教育项目、流浪儿童保护项目、照顾孤儿和弃儿的“儿童关怀”项目、青少年司法公正项目等等。救助儿童会每年在中国的预算大约为1200多万人民币。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
笹川和平财团成立于1986年,其宗旨是促进国际间相互理解、交流与合作的事业。通过对这类事业的资助,达到为提高人类福利,发展良好的国际社会环境,进而为世界和平做贡献。
1989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其旨是利用该基金,通过开展中日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人员交流,加深相互理解,促进友好与合作,培养两国所需人才,为中日两国的繁荣、发展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该项基金总额为一百亿日元(约6.5亿人民币),是迄今中日间数额最大的民间友好交流专项基金。基金成立以来,在促进人员交流、人才培养和召开国际问题研讨会等方面已开展各类项目近二百个。
无国界卫生组织
无国界卫生组织最初于1971年成立于法国,以后在欧洲一些国家相继成立了无国界卫生组织。无国界卫生组织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被慢性和多种疾病困扰的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1999年,由于其突出贡献,无国界卫生组织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目前,在中国开展项目的有法国、英国、比利时和荷兰的无国界卫生组织。其主要项目包括为乡村卫生保健人员提供培训、基础设备及健康教育、改善母婴健康、艾滋病预防教育等。
微笑列车
微笑列车是美国的一家旨在帮助全球唇颚裂儿童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尽管刚成立于1999年,其足迹已遍及亚非拉的22个国家。微笑列车除向发展中国家派送外科专家志愿者实施手术项目外,更注重培养当地施行此手术的医生的能力。他们已投入了近2亿人民币在中国开展关于唇颚裂方面的研究、培训和补救治疗,其中部分用于为残患儿童提供矫正手术。2000年,微笑列车在中国施行的手术预计超过了4000例。
绿色和平组织绿色和平组织
绿色和平组织是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便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非暴力行动面对问题并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支持。自1997年开始,绿色和平组织便开始在中国开展环保活动,目前每年在中国(包括香港特区)的预算在500万左右。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基金会的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在国际上一些反对使用珍稀动物毛皮和捕杀珍稀动物的活动中,不时可以看见其志愿者的身影。该基金会于1993开始在中国开展活动,主要为设立在中国的一些小型项目提供资金。例如协助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中国境内禁止为获取熊胆而捕杀熊的做法。该组织还启动了一个新的项目,宣传国际上禁止动物性产品交易的法规。每年在中国的预算大约为800多万。
喜玛拉雅基金会
喜玛拉雅基金会是台湾企业家韩效忠先生于1990年创办的。他年轻时留学美国,曾受益于福特基金会,因此在事业成功之后创办了这一民间基金会。喜玛拉雅基金会是亚太慈善联合会的主要成员之一。近年来,该基金会的主要工作是举办学术研讨会、出版台湾基金会名录、设立公益网站和公益图书馆等。每年预算大约在1000万左右。
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
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成立于1958年,其宗旨是促使男性或女性与贫困国家的人一道工作,共同分享技术、提高能力,推动国际之间理解,追求一个更加平等的世界。目前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每年大约派1800多个志愿者到60多个国家。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便派志愿者到中国教英语。目前,服务社在中国的志愿者大约有200名左右,主要在中国贫困地区的学校教授英语,每年在中国的经费预算大约为3000多万。
中国知名NGO
梁从诫自然之友
1993年6月5日,自然之友的几位发起人举办了中国首次民间自发的环境研讨会——“玲珑园会议”。1994年3月31日,自然之友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民间环保团体诞生。创始人是梁从诫、杨东平、梁晓燕和王力雄。其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梁从诫教授任会长,社会文化和教育问题专家杨东平教授任副会长。自然之友支持政府保护环境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措施,尽可能地予以配合和监督。
十多年来自然之友累计发展会员8000多人,其中活跃会员3000余人,团体会员近30家。累计获得国内国际奖15余项,如“亚洲环境奖”、“地球奖”、“大熊猫奖”和菲律宾“雷蒙·麦格赛赛奖”。各地会员热忱地在当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工作,已有多位会员荣获各级嘉奖,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已有十多家。历经十年的创立与发展,自然之友成为中国具备良好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环境NGO, 对中国环保事业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并已成为标志性组织之一。
绿色江河的环保志愿者在拉萨火车站前合影“绿色江河”
以推动和组织江河上游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促进中国民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与环境道德,争取实现该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
“绿色江河“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科学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国内外环保团体等对长江上游地区进行系列环境科学考察;建立长江源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站;出版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出版物及美术、音像作品;开展群众性环境保护活动及国际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
“绿色江河”目前正在推进的活动是“保护长江源,爱我大自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