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成灾难 六旬老太太整容造成面部畸形
年过六旬的巴中平昌人何太婆本该在家安享天伦,可3年前她在通川区现代美容外科诊所做了美容后,面部出现畸形,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何太婆随即向通川区法院提起上诉。经过长达1年多时间的一审、二审,何太婆的索赔要求终于得到支持。可终审判决快半年了,赔偿款至今未拿到手。
据何太婆反映,2008年6月,她与现代美容外科诊所的经营者王圣协商,在接受诊所对其实施8项免费美容手术的同时,愿为其作2年宣传推广活动,并在手术开始后,何太婆每月可领800元工资,双方就此签订了协议。随后何太婆经王圣安排,在2008年6月至9月分4次在现代美容外科诊所做了丰太阳穴、隆鼻、祛眼袋等手术。何太婆在其间也履行协议为其作了宣传推广广告。
2010年3月,何太婆感觉身体不适,去找诊所理论,对方让她先去医院做检查做鉴定。经相关机构鉴定后,何太婆得知,自己的脸部因手术造成了面部畸形,后续治疗费用需要3万元左右。本想保持年轻才去做美容手术,谁知到头来却给自己身心带来损害。一怒之下,何太婆收集好相关材料将王圣告上法庭。经通川区人民法院调查后,法院对何太婆要求王圣赔偿相关损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何太婆应获得赔偿总计32446.40元。一审结束后,对结果不服的王圣提起上诉。而法院终审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下来后,何太婆一直盼着对方早日将赔偿费兑现,自己好尽快到医院做后续治疗,可对方迟迟不予付款。多次去找对方理论,对方找各种理由不见面。
随后记者联系上何太婆口称的王圣。他告诉记者,对于法院判决的相关赔偿,现代美容外科诊所并不是拖延,而是前段时间何太婆到诊所来索赔时,双方发生了争执,造成诊所内部分物品损毁,当时已向派出所报了案。王圣认为,他给何太婆的赔偿款一分都不会少,而对方损毁物品也要照价赔偿。
温馨提示:选择整形医院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符合国家规定的大医院,切勿为了贪小便宜或其他原因让自己终生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