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方法
健康饮食 2023-09-16 15:02健康生活www.wozhengxing.cn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案件的日益复杂化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形形色色的新型犯罪,因其高度的隐蔽性、组织性及高超的反勘查手段,.从现在的犯罪情况统计,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的特征。这就要求侦查员要不断提高侦查的技术,同时对传统的犯罪现场勘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通过对诸多资料和论文的搜集整理,作者归纳并补充了一些内容,编写成本篇文案。希望尽到绵薄之力,仅供参考。
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环境、空间和时间条件下进行实施的,所以无论犯罪人如何进行伪装和掩盖,都会在犯罪现场留下物理或者化学的痕迹。而犯罪行为的发生又离不开犯罪心理的影响,需要犯罪心理的支配与调节。所以犯罪行为都会包含着犯罪人的需要、动机、情绪、情感、意志、习性以及其他心理成分。所以在犯罪现场中犯罪人所留下的痕迹也是对以上的客观反应。
从犯罪现场勘查分析的实践发展趋势来看,科学地认识犯罪现场勘查分析的转变,深入探讨犯罪心理学在犯罪现场分析中的运用,是一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犯罪现场是犯罪信息的载体, 认真搞好犯罪现场的勘查,发现和提取犯罪人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并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这些痕迹的形成和犯罪人心理活动与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即根据犯罪现场的痕迹进行心理分析,进而判断犯罪人的心理和特点。从而缩小范围,确定正确的侦破方向,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
因此,运用心理痕迹、心理分析这一侦查手段,可以准确刻画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并划定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圈定犯罪嫌疑人。
犯罪人事实犯罪行为受到临场心理活动的作用,通过语言、动作、神态在犯罪或者人们意识中所留下的痕迹称为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痕迹就是指犯罪人事实犯罪行为时外显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的结果间接的反应犯罪现场遗留物中的可反映犯罪嫌疑人主管的心理状态、心理活动和个性特征以及品质的痕迹。
要相对客观地把握犯罪心理痕迹,首先要研究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心理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相对稳定的心理因素,它不是只在犯罪时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除激情犯罪和应激犯罪以外)。一个已经形成犯罪心理的人,其一般心理活动和常人的心理活动没有多大的区别,只有对犯罪行为起支配作用的那部分心理,才是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既遵循人的一般心理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又有其独特的较为稳定的特点,这些具有独特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心理要素是形成犯罪心理痕迹的主要方面。
其次要将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进行联系。犯罪人的需要与动机特征、情绪特征、个性行为习惯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心理定势所表现的行为习惯等等特征都在犯罪活动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并物化于犯罪现场的痕迹当中。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手段以及犯罪现场情况,无一不反映出具有个别特点的犯罪行为人的个性特征,而很多都体现在遗留在现场的犯罪痕迹。所以说,犯罪痕迹是犯罪心理的一种物化体现,犯罪现场又是犯罪信息的一种载体,从而犯罪行为则是连接两者的一种关键钮链。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人们在某种需求基础上产生的内驱力和外部诱因相互作用的结果,所有影响犯罪行为的因素都不是单一存在的。
最后通过对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观察分析,可以推断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品质。再与现场访问等渠道获得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材料相互印证,即可为侦查破案提供行之有效的思路。
犯罪心理痕迹的特征
犯罪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外显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的结果间接反映犯罪现场遗留物品中的可反映犯罪嫌疑人主管心理状态、心理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的痕迹。
抽象性。犯罪心理痕迹是对犯罪物质痕迹的一种比喻说法,它实质上是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心理过程在物质痕迹上的一种反映。它区别于物质痕迹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自身的抽象性,是一种观念性的犯罪人特征集合体,将犯罪人的抽象意识进行物化体现。它的获取只能经过侦查人员由一种主观方式(通过观察、感知之后,经过科学、细致、严密的分析)来加以把握,而不可能像直接提取犯罪物质痕迹(通过人的感官和仪器进行提取、观察、保存)那样对其进行处理。
间接性(被反映性、内隐性)。犯罪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必然会有相应的主观意识的指引.对于一种抽象的个人意识思维,通常这种抽象的意识思维会不定程度上体现在犯罪物质痕迹当中,这就为我们把握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提供了可能性。犯罪物质痕迹是犯罪心理痕迹的载体和结果,犯罪心理痕迹是犯罪物质痕的原因和前提有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就会进行什么样的犯罪行为,同时在犯罪现场留下相应的犯罪物质痕迹。这种反映性并不局限于一对一的对应,而可能出现交叉体现的情况,比如一对多,多对多。即:一种犯罪物质痕迹可能反映多种犯罪心理痕迹,一种犯罪心理痕迹体现在多种犯罪物质痕迹上。多种犯罪物质痕迹反映一种或者多种犯罪犯罪心理痕迹。
稳定性。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一次成功的经验可能会使其产生对犯罪行为方式的思维定势,甚至会在不断巩固这种行为方式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自动化的心理反应,这种心理状态一般比较稳定而不易改变。而且很多惯犯会在过程中形成一种动力定型。在对系列刑事案件研究中有很多这样的体现,犯罪人的某种犯罪心理一旦固化,通常会比较稳定,形成所谓的“犯罪惯技”。
犯罪心理痕迹分析总过程
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通常可以粗略的概括为以下内容;分析刻画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分析刻画犯罪人的智能和职业特征;通过语言分析刻画犯罪人的个性特征;从遗留痕迹中分析犯罪人的行为习惯;通过分析作案过程,分析刻画犯罪人的意志特征等。
犯罪人的犯罪心理调控和影响了犯罪人做出相应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会在犯罪现场留下相应的犯罪物质痕迹。而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正是通过对犯罪物质痕迹的分析,逐步倒推出犯罪人的心理动态以及个人特征。根据许多文献的归类和整理,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主要分为一下三大步骤。
由犯罪物质痕迹的整理向恢复犯罪行为过渡
犯罪现场的痕迹通常都是破碎的、杂乱的,但它们都或多或少的有密切的表层或者内在联系,要对现场进行心理分析,首先从整理痕迹开始。将所有的犯罪物质痕迹的关系、性质和形态进行提取、整理和归类,从而形成一个有序而又互相关联的犯罪物质痕迹群。
以一个痕迹为基本依据,以行为过程为分析对象,以把握犯罪行为人行为和心理特征为目标进行抽象概括。进而可以逐步推进,将痕迹群体进行联想和再造想象分析作案的行为性状,重现犯罪行为过程,为下一步的犯罪行为的分析提供条件。
以下推荐两种分类方法:
根据犯罪物质痕迹反映的行为关系归类:
隶属关系(因果关系):没有前一个就没有后一个
转换关系:行为人心理活动和行为的指向,由此对象转换为彼对象
对立关系:具有明显矛盾和行为产生的痕迹
质变关系:导致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的痕迹
根据犯罪物质痕迹反映的行为特征归类:
指向性是否明确:指向性行为痕迹、盲目性行为痕迹
是否具有技能性:技能性行为痕迹、非技能性行为痕迹
与现场是否具有矛盾性:伪装性行为痕迹、直接性行为痕迹
是否具有力量性:强力性行为痕迹、弱力性行为痕迹
是否具有情绪性:宣泄性行为痕迹、应对性行为痕迹
精神状态情况:变态人格行为痕迹、常态行为痕迹
由犯罪行为的分析向推导犯罪心理过渡
有了对犯罪现场行为过程的恢复,即可从心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及规律入手,分析其心理痕迹,努力寻找行为中隐藏的心理因素。痕迹由行为造成,行为又受主体心理的控制,通过过渡寻找行为中隐含的心理因素。在进行推导犯罪心理的过渡中,通常考虑一下几种问题:
行为的目的、动机
采取某种行为方式的心理原因
造成行为结果时的心理状态
行为习惯形成的经验因素和职业特征
行为形成的生理因素、稳定因素和环境因素
行为的特定时间和地点形成的思维筹划
多种行为的相互交织、矛盾心理的心理成因
特异行为的变态因素
行为中隐含的需要和兴趣倾向
行为的意志品质
然而犯罪现场中提取的犯罪物质痕迹多种多样,虽然将所有的犯罪物质痕迹都进行了归类,但是在进行推导犯罪心理的时候仍然会出现困难。因此,这里需要将所有的犯罪物质痕迹再次进行分类分析,举例如下:
损失物——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及其职业特点,犯罪人的嗜好和社会职业
损失物的种类(金钱/贵重物品/日常用品)
损失物特点(体积大小/数量多少/质量轻重)
损失物的损失方式(丢失/破损)
损失物的损失量(多/少)
损失物的损失状态(严重/轻微)
遗留物——犯罪心理状态,职业,年龄,犯罪历史(比如是否有前科),生活习惯,职业特点
遗留物的多少(痕迹轻微/痕迹混乱)
遗留物的分布(杂乱无章/分布面广/井井有序)
遗留物的分类(就地取材/自带)
作案手法——采取手法的心理原因以及心理活动
手法的体现(残忍程度/技术性/熟练/生疏/具有预谋/突发)
现场伪装——在犯罪过程中存在积极防卫心理
通常在分析有关现场伪装的犯罪物质痕迹时用到三个步骤:确定是否伪装;考虑什么样的人(性格特点、职业特点等)会有伪装现场的心理;伪装现场隐含着什么心理;有此种心理的是什么样的人(社会职业、生活经历等)
现场条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活动发生的可能性和规律
通过现场条件会助长犯罪行为的发生和阻止犯罪行为的作用,联想犯罪的预谋心理活动过程,判断犯罪现场的犯罪物质痕迹所体现的犯罪行为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行为先后、是否矛盾等,既发生和发生状况)。通常情况下,现场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点:
犯罪地点:犯罪现场环境和犯罪性质比较相符
犯罪时间:与掩盖罪行心理相联系
犯罪人自身情况:是否存在精神紊乱或者其他身体突发情况
犯罪现场的破坏状况——犯罪分子的行为习惯
破坏的手法(熟练/生疏)
犯罪心理和案件过程的综合和审核
因为案件情况的错综复杂,在收集犯罪物质痕迹也可能会导致一些痕迹的遗漏,所以在分析过程中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为了尽可能避免出现这类的情况,在进行分析后,通常会进行复盘和反复推敲。在这个不断审核的过程中,要注意到以下几点问题;是否已经尽可能全面收集犯罪痕迹并且在整理归类的过程中没有遗漏;是否区别犯罪痕迹和其他痕迹,有没有进行了误判;犯罪现场千差万别,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千篇一律;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必须与侦查手段相结合,互相印证,互相促进。
心理痕迹与物质痕迹的区别与联系
物质痕迹
属性:直观性、外显性、具象性
作用:可直接对犯罪事实进行证实和说明,即可在司法活动中“呈堂证供”
获取条件:通过人的感官和仪器可以提取、观察、保存。需要侦查员具有较强的观察力、过硬的现场勘验技术和对证据的高度敏感性
心理痕迹
属性:抽象性、内隐性、间接性
作用:为确定侦破方向和犯罪动机提供线索,并进一步帮助获取物质痕迹,其本身没有证据意义
获取条件:通过科学、细致、严密的分析来获得。需要侦查员对犯罪人心理特点和犯罪心理规律的熟练把握,需要侦查员具有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心理分析能力
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的联系
物质痕迹是心理痕迹的载体
心理痕迹是物质痕的前提(物质痕迹是心理痕迹的结果,心理痕迹是物质痕迹的原因和前提)
心理痕迹和物质痕迹之间可以相互印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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