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回国(当年钱学森回国时,美国明明可以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说。
美国无法永远留住钱学森,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即便是五六十年代反共最高峰时期,也不能在没有足够证据情况下,随后恶整社会精英人物,尤其是钱学森这种在学术界已经颇有名气的人。
美国政府在1950年,扣押准备回国的钱学森,是找到借口的。
当时钱学森将大量行李打包后,经过海关准备先运回中国,然后自己再回国。
但海关受到情报部门的警告后,对钱学森的行李进行仔细的检查。
期间,海关发现行李中有一些文件,上面标有“机密”或“绝密”的字样。
根据美国法律,任何设计美国国家安全的技术秘密文件,不允许携带出境。
因此,海关不仅仅扣押了钱学森高达8箱的文件,还控告他违法出口管理法案,同时怀疑他违背中立法案和间谍法案。随后,移民局发出了对钱学森的逮捕令。
1950年9月7日,钱学森已处理被捕,送到了移民局监狱关押了15天。
由于他所在的大学出面交涉,最终钱学森被取保候审。
这其实是美国政府的一招,因为如果钱学森存在一些被指控的遵命,尤其是违背间谍法,在案件有结论之前,他是不能离境的。
自然,美国政府也无权关押他,只能不允许他离开洛杉矶而已。
钱学森被禁止接触机密项目,而他之前从事的火箭研究基本都是机密。
所以,钱学森只能去大学教课,而且只能教授一些简单的基础学科,不允许教火箭技术。
期间,钱学森和移民局打起了漫长的官司,直到1954年才有了眉目。
移民局对于钱学森的指控,除了违背出口管理法案有证据以外,其余都是没有证据的。
而违背出口管理法案,只要情节不太严重,一边都是直接驱逐出境而已。
钱学森携带的文件,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国家机密,移民局拦了他4年已经是极限了。
这边,1954年到1955年在瑞士举行的中美日内瓦会谈。
双方达成协议,美国方面释放所有滞留的中国留学人员,中国则释放朝鲜战争俘虏的飞行员等战俘。
最终,钱学森被允许离境,回到大陆,多名美国飞行员也被交换回国。
说来说去,钱学森是用美国飞行员交换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没吃亏。
另外,就法律上来说,美国也无法长期这样扣留钱学森,乐得做顺水人情。
还有,美国人认为,钱学森知道的机密已经有5年时间,没有什么了不起啦。
而钱学森是一个很牛的科学家,但火箭导弹项目绝对一个科学家可以胜任的。
所以,释放钱学森回国,不可能对中国火箭项目有着本质的变化。
钱学森是无数两弹一星专家中的一个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