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16岁伴娘(如何分清“婚闹”是属于民俗
生活常识 2023-04-17 07:22生活常识www.wozhengxing.cn
●性侵害(Sexual assault)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
只要是对方表示出了非情愿的态度,小熙认为都算性侵害!不要打着婚闹的幌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违反了对方意愿,都可以算作性侵处理!
扒光乱摸,伴郎将伴娘“闹”成强奸惨剧
2008年,小李参加作为伴娘去参加闺蜜的婚礼。
闹婚房找新娘的鞋时,五位大汉一进门就将她举起,强行拖入另一个房间并将房门反锁。
没等她反应过来,五个人就开始伸进衣服里乱摸。没一会儿工夫,衣服就被扒光了。
在一阵强烈反抗后,几位男生离开了房间,一个男生张某看到她没力气反抗了,便上前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来关心伴娘的安危,没有一个人来阻止他们的暴行,更没有一个人理会伴娘的呼喊求救。
连作为闺蜜的新娘,也从来没出现过。
他们说"结婚嘛,闹着玩而已,大家都认识,这也犯法吗?"
可是换个场景,这就是名副其实的强奸!即使是婚礼,是习俗,如此将自己的病态心理披上习俗的美好外衣,就算逃过了人情世故,最终也逃不过法律制裁!
低俗婚闹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就不再是简单的恶作剧,可以一笑了之。只有给闹婚套上“法律”的紧箍,注入文明的现代理念,才能继承好优良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