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其耀
徐其耀 -人物介绍
徐其耀,原江苏省建设厅厅长,曾任滨海县县委书记、盐城市市长,任职期间,利用手中权利,大肆贪污受贿,疯狂包养情妇,后因贪污受贿2千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物经历
1969年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1970年8月至1983年8月先后担任盐城县轧花剥绒厂干部、盐城县委、县革委会秘书,盐城县张庄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盐城县中兴公社党委书记;
1975年12月入党;
1983年9月担任滨海县副县长;
1984年8月担任滨海县县委书记;
1987年2月担任江苏省建设委员会主任;
1990年当选为盐城市市长;
2000年5月任江苏省建设厅厅长,是江苏省省委委员、省九届人大代表。
2000年10月8日,徐其耀因贪污受贿2千余万元,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
2001年10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徐其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判决书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2万元、美元3.05179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90.2094万元、美元5.2万元、港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认定,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间,徐其耀利用担任盐城市市长、省建委主任、省建设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索贿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论罪当处死刑。 但鉴于徐其耀在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坦白交待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案发后赃款全部追回,对其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