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二审维持原判
房姐简介
龚爱爱,女,1964年出生,全国“三八红旗手”、原榆林人大代表、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曾是陕西西安江东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3年1月,龚爱爱被网络举报拥有多重户口、近10亿房产,被称为“房姐”,引起巨大关注,经北京警方证实,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9月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10月12日,龚爱爱不服一审判决递交上诉状,榆林中院受理。31日上午,二审宣判 ,榆林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最新报告
10月31日上午10点,陕西“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三年有期徒刑原判。
房子
2013年1月中旬,网上有帖文称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
1月18日,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龚爱爱表示,她曾是神木县农商行的长期合同工,受聘为副行长,非国家工作人员,更不是公务员。2012年6月已向单位递交了辞呈。
针对网友曝出的价值10亿的房产,她透露其家族是个大家庭,拥有煤矿等产业,这些房子是多年前买的,这几年升值较高。
户口
“房姐”的身份被曝光后,网支又曝出,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至少有4个户口。
除之前曝出的两个户口外,还在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和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存在户籍关系,户名均为龚爱爱。
随后北京和陕西方面对龚爱爱的非法户口进行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