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进行双眼皮修复术的八种情况
微整形 2017-07-08 13:49微整形www.wozhengxing.cn
双眼皮术于我国整形技术而言已相当成熟,但也避免不了失败案例的发生。双眼皮术失败后需要进行修。以下介绍需要进行双眼皮修复的八种情况。
1、双眼皮不对称
一般在术后3-6个月上睑肿胀完全消退后再次进行重睑失败手术修复;
2、双眼皮过宽
术后3-6个月重新设计切口,分离第一次手术形成的粘连,其他步骤与重睑术相同;
3、双眼皮过低
待消肿后进行二期手术,切口线上移作新切口,向下剥离使新老切口成为一个整体,再做重睑缝合;
4、双眼皮弧度不佳
消肿后按自然皱襞重新设计重睑线,切开重做;
5、双眼皮消失
消肿后,埋线法者改作切开法双眼皮手术,切开法者经原切口切开,充分剥离重睑线以下皮肤,去除足够的皮下组织与眼轮匝肌,缝合时皮肤紧贴睑板或睑肌组织,将切口上提缝合;
6、三眼皮形成
消肿后经原切口切开,将过多的皮肤切除及松解皱折,将切口下缘的皮肤向上超过原睑板与处进行缝合;
7、
再次手术将切断的上睑提肌腱膜与睑板缝合;
8、下睑外翻
轻度者可采用局部按摩或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以促使下睑皮肤松解,一般数月即可复原或改善;重度者可作外侧V形皮肤切除缝合,或将眼轮匝肌瓣向外上眶缘提吊固定,或利用上睑旋转皮瓣、鼻侧皮瓣、颞部皮瓣矫正外翻;严重者则需行游离植皮矫正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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